民族概况:


壮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主要聚居在广西、云南省文山,广东连山、贵州从江、湖南江华等地也有分布。人口1700余万(2005年)。

壮族在宋代史籍中称为“撞”、“僮”、“(彳+童)”。解放后称“僮”。1965年10月12日,经广西僮族自治区人民委员会报请国务院批准,改族名为“壮族”。 壮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分南北两大方言。南宋时,曾在汉字的基础上创造出“土俗字”,但使用范围不广,多使用汉字。1955年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1957年11月,由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召开的政务院第63次全体会议批准了《壮文方案》,结束了壮族人民没有自己合法文字的历史。

壮族名称虽随代而异,其主要源流:百越--瓯--瓯骆--西瓯骆--西瓯骆越--乌浒--俚僚--僮--俍--沙--侬--壮,为一脉相承。

形成历史:


秦朝势力进入岭南以前,在祖国岭南(今广东、广西一带),主要居住着属于百越系统的西瓯和骆越两族群,这两个族群就是壮族的先民。

根据出土文物发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壮族先民已普遍使用铜器,这些金属工具的使用,大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随着私有财产的出现和发展,壮族社会无阶级的原始公社进入到奴隶社会。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派尉屠睢率领50万大军,兵分5路,进军岭南。秦军战胜西瓯人,统一了岭南,设立了桂林、南海、象三郡,置于中央集权制的统治之下。又派监禄在广西修筑灵渠,

把湘江与漓江连接起来,沟通了长江水系和珠江水系。接着,从中原迁来大批汉人“与越杂处”。这些汉人在与瓯、骆越的交往、通婚过程中,部分成为壮族,同时加速了越人社会经济的发展。 从汉至唐初,在今壮族地区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番禺的吕氏,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的宁氏等,称为“百越大姓”,各自雄居一方。唐代,曾把岭南道分置岭南东、西两道,设五府经略使于广州,下分五管。其中桂、邕、容三管都是壮族先民的聚居区。两宋、元、明、清时期,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建州县、派官史、征贡赋,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的羁縻州县制度,给壮族人民带来了沉重负担。壮族人民不堪奴役,多次反抗。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就起事于岭南的壮族地区。但历次起义都遭到了反动统治者的血腥镇压而告失败。壮族人民在抗击法国殖民者入侵、辛亥革命斗争和抗日战争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壮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文化艺术: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右江一带称为“欢”,左江一带称为“诗”,桂北一带称为“比”和“欢”,都是唱山歌的意思。有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歌圩日期各地不同。以农历三月初三为最隆重。大山歌圩有万人以上参加。内容有请歌、求歌、激歌、对歌、客气歌、推歌、盘歌、点更歌、离别歌、情歌、送歌等。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就是歌手的典型代表。

壮族在唐代已有舞蹈,如舂堂舞以舂米为内容,以敲击声伴舞。宋代有扁担舞、采茶舞、捞虾舞、春牛舞等。男的舞姿刚健有力,女的婀娜多姿。这舞蹈流传至今。在汉族戏剧的影响下,大约在清代,壮族开始出现戏剧。一种是用壮语演唱的壮剧、师公戏、木偶戏;另一种是在民间歌舞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歌舞剧。

壮族先民在今广西宁明、龙州、凭祥、崇左、扶绥五县市境内的断崖陡壁上,绘制了众多的崖壁画,仅在明江、左江沿岸连绵200多公里的地段上就有60多处。画面有人形、兽形和圆形图案等,人物画像最多。人形多为正面绘制的蹲式,有的斜挂腰刀,有的在平伸的手下方、曲腿的上方有圆环。另一种是侧面绘制的双腿弯曲式,双手向面部前方斜伸,并有圆环。宁明县明江畔花山崖壁画绘制集中、典型,其中一陡壁上绘制有1300多个人物形象,大的有约1.5米高,小的仅50至60厘米。此外,还有似狗的形象。笔画古朴粗犷,给观众一种热烈欢乐的感觉。壁画多在河流急弯险滩岸边陡壁中间,离江面30至40米以上,要攀登上去绘画是十分困难的。壁画的绘制年代,画面表现的意思,用什么方法登高绘制以及使用的绘画工具、原料等问题,还在深入研究中。

壮族铸造和使用铜鼓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迄今,在壮族地区的绝大多数县份已发掘出不同时期的铜鼓。铜鼓的类型很多,大小不一。鼓面圆平,鼓身中空无底,装饰着各种图案花纹。在历史上,铜鼓既是乐器,也是权力和财富的象征。从冶炼技术和造型技术来看,在广西田东县锅盖岭出土的属于战国时期的铜鼓,在广西贵县、西林县出土的属西汉时期的铜鼓,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壮锦是壮族人民享有盛名的纺织工艺品。它用棉纱和五色丝绒织成,花纹图案别致,结实耐用。壮锦的生产,远在1000多年前的唐、宋时代已有记载。到了清代,壮锦生产已遍及壮族地区,成为壮族人民的被服所需和市场的畅销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壮锦得到新的发展,花纹图案不断创新,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如壁挂、台布、坐垫、沙发布、窗帘等。现在广西靖西、宾阳等地生产的壮锦,畅销国内外。

风俗习惯:


壮族的婚姻,过去是父母包办,但婚前恋爱是自由的。富有人家纳妾,劳苦人民是一夫一妻。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后来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会被处死。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壮族住房多数与当地汉族相同。部分地区居民住“干栏”(又称“麻栏”),分上下两层,楼上住人,楼下养牲畜和堆放杂物。近三、四十年来,这种建筑形式已有改变,实行人畜分居。

宗教信仰:


壮族信仰原始宗教,祭祀祖先,部分人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

壮族过去信仰多神,崇拜自然,认为万物有灵,如果村寨中有一棵参天大树,往往被视为全村的保护神而加以崇拜,谁家有人病重必定要到树前烧香焚纸,祈求保佑;村后有个悬崖龙洞也被认为是显灵圣地或鬼神栖息之所,而常去焚香超度,祭鬼消灾。更多的是祭土地神,壮族地区几乎每个村寨都在离村不远的山脚下立一土地庙,每逢过节或是平时杀猪,都要以整煮猪头去那里超度一番,若做烤猪则抬着整猪前去敬祭。家神更是每节必祭,摆上酒、肉、整鸡等供品,祭罢方能食用。一年之中最大的祭祀活动是农历七月十五日的中元节。过中元节时,家家都要杀鸡宰鸭,蒸五色糯米饭,祭祖、祭鬼神,以求免除灾祸。牛魂节祭牛魂,多在春耕以后的一天,有的地方固定于农历四月初八进行。这天,各家都带着一篮五色糯米饭和一束鲜草,到牛栏旁祭牛魂,然后把一半食品及鲜草给耕牛吃。过去,桂西南一带壮族要在霜降节杀鸡宰鹅,做糍粑,蒸糯米饭,聚集在玉音庙宇供祭。相传霜降节是纪念反抗外来侵略的英雄的节日,已有360多年的历史。

民族服饰:


壮族服饰各地不一,广西西北部,老年壮族妇女多穿无领、左衽、绣花滚边的衣服和滚边、宽脚的裤子,腰间束绣花围腰,喜戴银首饰;广西西南部龙州、凭祥一带的妇女,着无领、左衽的黑色上衣,包方块形状的黑帕,穿黑色宽脚裤子。男子多穿唐装。衣料过去多是自织的土布,现多用机织布。过去有凿齿(即打掉一两颗牙,再装上金牙)、文身习俗,现已改变。

饮食习惯:


饮食方面,喜吃腌制的酸食,以生鱼片为佳肴。主食是大米和玉米。年节时,用大米制成各种粉、糕。妇女有嚼槟榔(也称吃蒌)的习俗。结婚送聘礼时,榔槟是必需赠送的礼物。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

壮族节日食俗也各有讲究,各具特色,比如中元吃鸭、端午吃粽、重阳吃粑等等。壮族的粽子分为包米粽(用浸泡后的糯米包扎)和包糕粽(经浸好的糯米水磨成浆和过滤成“糕”后再包扎。“包菜”也称“包生饭”,是三月三、四月八(牛魂节)许多壮族地区人们爱吃的节日食品。其方法新鲜别致,即用“包生菜”的宽嫩叶包上一小口饭,放入口中嚼吃。颇有独特风味。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作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不管远亲近邻来家做客,都要以礼相迎,热情接待。壮族丧葬酒席多为素菜,只有出殡以后才能吃荤。

传统节日:


壮族最隆重的节日莫过于春节,其次是七月十五中元鬼节、三月三、清明上坟、八月十五中秋,还有端午、重阳、尝新、冬至、牛魂、送灶等等,几乎每个月都要过节。过春节一般在腊月二十三过送灶节后便开始着手准备,要把房子打扫得窗明几净,二十七宰年猪,二十八包粽子,二十九做糍粑。除夕晚,在丰盛的菜肴中最富特色的是整煮的大公鸡,家家必有。壮族人认为,没有鸡不算过年。年初一喝糯米甜酒、吃汤圆(一种不带馅的元宵,煮时水里放糖),初二以后方能走亲访友,相互拜年,互赠的食品中有糍粑、粽子、米花糖等,一直延续到十五元宵,有些地方甚至到正月三十,整个春节才算结束。三月三按过去的习俗为上坟扫墓的日子,届时家家户户都要派人携带五色糯米饭、彩蛋等到先祖坟头去祭祀、清扫墓地,并由长者宣讲祖传家史、族规,共进野餐。还有的对唱山歌,热闹非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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