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重建恢复多处牌坊。
2010 建立碑林馆,重建“爱莲书院”。
2006-2010年预期目标
1、完成整顿,发掘研究爱莲文化的基础工作,组织工作。
2、全面努力争取加大抢救资金投入,有序地抢救维修,恢复爱莲文化古迹。
3、完成爱莲文化与江头古民居的文化旅游规划,争取确立江头洲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推动爱莲文化的教育功能和经济功能。
4、健全管理机制,有效地开展对爱莲文化的宣传和保护工作。
5、创办“爱莲文化”专刊。
保护措施
1、成立爱莲文化及相关古民居管理机构。
2、成立爱莲理学文化研究会,收集、整理、研究爱莲理学文化创办《爱莲文化》专刊
3、获得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支持。
4、加大宣传力度,以旅游经济为龙头,加大对项目保护的资金投入。
建立机制
在实施五年保护计划和实现保障措施等方面,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1、建立教育机制,加大对干部、村民、游客的教育,提高全民保护意识。
2、完善管理机制,加大管理力度,形成管理委员会下属的各职能部门,管理责任制,完成系列管理程序。
3、建立规划保护制度,在完善保护规划后,有序地、有效地使保护项目的保护工作在规划指导下进行。
4、建立环境原生态,古迹原貌保护机制,以保证在开展爱莲文化旅游的同时,对环境、对自然、文物、古迹加以保护。
已采取的保护措施
1、灵川县政府已下文对与爱莲文化相关的江头洲古民居进行重点保护并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2、收集、挖掘、整理有关爱莲文化资料达四十多万字,收集文物五百余件。
3、建立了江头洲村古民居管理委员会,并成立了七个管理小组,落实了管理责任人,制定了《保护古民居禁约》、《文明村民公约》、《管理人员守则》等相应的对保护有功人员的奖励和对破坏者处罚若规章。
4、修膳了古民居道路3.5公里,维修了河堤,重点整修了爱莲家祠等古建筑。
5、建立与爱莲文化相关的文物陈列馆、科举馆、爱莲馆、仕宦馆等专门馆,并成立了“爱莲文化研究会”,经常开展活动。
6、进行有秩的对相关设施的建设,如停车场、公厕、安装有线广播电视,并对爱莲文化进行广泛宣传。并组织与爱莲文化相关的《姑娘节》等娱乐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