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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梅,你怎么还在做公益律师呀?

来源:来自网络 发表时间:2009-04-27

  8岁那年,姥姥把郭建梅送回了河南农村。上高中的时候,她觉得“郭建梅”这个名字太俗太女气,还曾给自己改了名字:郭永攀。“永攀高峰的意思。”她在床围子上写着:我一定要考上北大清华。后面连着画了10个感叹号。

  1979年的高考,郭建梅以河南安阳地区第一名的成绩被北大法律系录取。

  考上北大在当地是件大新闻,郭建梅特别自豪。她记得很清楚,北大寄录取通知书的信封比一般信封要大得多,她慢悠悠地骑着自行车,把信封很显眼地拿在手上,希望别人能看到这是北大寄来的。

  到了北大后,情形开始变化,郭建梅傻了眼。在班上,她是12个女生中最穷的两个之一。别的同学家境好,又洋气。看着别的女生戴着眼镜念泰戈尔的诗歌,她甚是羡慕,自信心受到打击。

  她在北大一位同学的宿舍里认识了刘震云。刘震云和她是河南老乡,高她一届,读的是中文系。第一次见面,刘震云一开口就是托尔斯泰之类的,她感到有点晕。“当时就想走,听不下去。”在她的印象里,中文系的人比较浮躁,靠不住。

  有一次,她看到刘震云手上贴着胶布,问,这是怎么回事。刘震云开玩笑说,拉小提琴拉的。“后来发现根本不是。”那其实是刘震云正患皮炎。她觉得这人怎么瞎说话啊,心里感到有阴影。“我当时的日记里出现得最多的就是‘阴影’这个词。”

  刘震云表现得很好。郭建梅大三过生日,家里很穷的刘震云给她买了两朵8毛钱的塑料花,还有4个烂梨。“那个梨还有破洞呢,5毛钱一堆的那种,就这样的梨,不知道省了多少天他才省出这些钱来。”

  她觉得这些梨特别好吃。“觉得他真诚、善良。”刘震云当时一年到头穿着他妈妈给他做的布鞋,穿久了,上面还烂了个洞。平时,他拿着一个磕得坑坑洼洼的铝饭盆去食堂。“我留心了一下,他每天都喝粥。当时学校有猪肉馅饼,1毛钱一个,特别香,我都没见他吃过。”

  在北大上学的时候,郭建梅的妈妈患了乳腺癌,到北京做手术。瘦弱的刘震云背着她的妈妈上楼下楼。“有一次,我觉得他真的是背不动了,站在那里,我在那里扶着。”郭建梅回忆当时的情形。

  她妈妈说,小梅啊,这个人真是好,你看他自己不舍得吃,一个肉包子都不尝,都给我们吃,他自己去吃馒头。

  1985年,郭建梅大学毕业两年后,她妈妈病危。她当时在司法部工作,很想干出一番事业后再结婚。“我妈说,不行,小梅,你必须结婚,我看不到你的将来,但我想看着你结婚,你结婚我就放心了。”于是,郭建梅和刘震云结婚了。

  在河南,郭建梅的老家和刘震云老家很近,就隔着五十多里。刘震云请来一辆吉普车,穿着借来的呢子衣服,把郭建梅接走了。3个月后,郭建梅的妈妈去世了。

  成为公益律师

  刘震云1982年大学毕业时,被分配到了《农民日报》。彼时,《农民日报》刚成立不久,这份工作在毕业的同学中被认为是并不理想的工作之一。

  郭建梅正读大四,去看望刚到工作单位的刘震云。《农民日报》在朝阳区十里堡一带,如今那里成了繁华的CBD。

  当时那里是郊区农民种菜的地方。“我到那一看,哎哟,那个火柴盒房,5个人住一个房间,上下铺,脏得不行。这就是我们在北大想象的毕业以后的生活吗?”

  郭建梅大学同学毕业时互相题赠的留言带有那个时代的特点。比如,“虽恨日月匆匆,却盼来日沙场”什么的。现实是,分到单位,一杯茶,一张报纸,一天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这次看望刘震云的经历对郭建梅是一次打击。“我当时简直觉得像跌进冰窟一样,全完了。人在年轻时跟成熟以后所了解的社会是完全不一样的。”

  郭建梅的毕业论文写得好,1983年北大毕业后,进入司法部研究室工作。之后,她任职于全国妇联法律顾问处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律师》杂志社。

  上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开始步入社会转型时期,中国妇女权益的保护受到关注,《中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1992年4月颁布。郭建梅曾参与了这部法律起草组的工作,并与人合着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指南》。1994年,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开始建立,弱势群体开始获得法律援助。

  1995年,在《中国律师》杂志工作的郭建梅去采访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NGO论坛,那是她人生重要的转折点。

  她到怀柔雁栖湖畔采访,本来只安排了一天的时间,但她被陌生的NGO议题迷住了,她在那里待了十几天。在论坛上,有国外人士问中国有没有针对妇女的民间法律援助组织,没人能回答,当时的中国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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